早在十九世纪后期,就有人试图用张拉钢筋的方法以克服钢筋混凝土裂缝的研究,但经历了40多年漫长的道路,知道1928年Freyssinet认识到混凝土收缩、徐变对预应力损失值得影响,以及采用高强钢材必要性之后,方取得成功。
按照Freyssinet的理论,施加预应力的目的,只是为了改变混凝土的性能,变脆性材料为弹性材料,用预压应力来抵消预期承受的拉应力。这种全截面不得受拉的混凝土就是后来所谓的“全”预应力混凝土。他认为“在使用状态下不开裂的‘全’预应力混凝土与开裂的钢筋混凝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构材料”。
1938年奥地利的F.Emperger提出用附加少量预应力筋以改善钢筋混凝土性能的概念。1940年P.W.Abeles接下来用减少预应力筋和增加普通钢筋以改善”全“预应力混凝土性能的概念。这是最早的”部分“预应力混凝土的思想。
1950年R.B.BMorrman提出预应力束的作用可以用一组等效载荷来代替的概念。1964年林同炎提出载荷平衡法,指明预应力束的作用如同重力载荷一样,可用以抵消结构承受的使用载荷。
前苏联和我国50年代采用的抗裂安全系数法设计的结构,基本上多是”部分”预应力的,容许混凝土受拉或开裂。
虽然早就存在“部分”预应力的思想,但未引起重视,知道1970年国际预应力混凝土协会(FIP)第6界大会上,才接受欧洲混凝土委员会(CEB)与FIP联合提出的、根据使用条件下混凝土的拉应力大小、将预应力混凝土分成四类的建议:即“全”预应力混凝土、“限制”预应力混凝土、“部分”预应力混凝土和普通钢筋混凝土四类。在1980年罗马尼亚召开的“FIP”专题讨论会上,这一分类法方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,这是加筋混凝土设计思想的一大发展。
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于1981年成立了部分预应力混凝土委员会,于1983年底编成《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建议》,1985年由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。《建议》对我国工程界引起巨大反响。